1、首先连接好网线,把网线插进矿机的网线接口,记得插紧一点哦。只有连接上网线矿机才能挖矿,宽带没有限制。
2、矿机电源的各个接口接入矿机,电源有10根接线,分别接入算力板和控制板,像这样就是把所有的电源线接口全都接好了,接好线之后记得检查一下有没有插得不够深的地方。接完所有的线就可以让电源通电了,这时候矿机的灯会开始亮,机器开始响。
3、打开IPReporter这个软件,点击“Start”,然后按住矿机的IPReporter这个按钮,按一秒之后松开。此时软件上会自动弹出这台矿机的IP地址,将IP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点击回车键,在弹出的身份验证中,用户名和密码都输入“root”,点击确定。
4、这个时候我们就进入管理矿机的后台啦,在miner configuration(矿机配置)这里,把蚂蚁矿池的挖矿服务地址复制过来,只复制//后面的内容即可。总共有三个地址,全部都要复制到矿机后台。这一步就是保证挖到币都能到你自己的账户里来。
Worker这一栏填上自己蚂蚁矿池的刚刚创建的矿工名就行,三个都填一样的,密码自己设置即可,点击右下角的Save&Apply,等待设置完成即可。
5、进入Miner Statu(矿机状态),多刷新几次,就可以出现蚂蚁矿机目前的运行情况啦!再打开自己的矿池,就可以看到矿机为你挖出了多少币。
扩展资料
用户可以买到比特币,同时还可以使用计算机依照算法进行大量的运算来“开采”比特币。在用户“开采”比特币时,需要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然后通过反复解谜密与其他淘金者相互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用户的电脑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那么就将会获得25个比特币。
由于比特币系统采用了分散化编程,所以在每10分钟内只能获得25个比特币,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会达到2100万。换句话说,比特币系统是能够实现自给自足的,通过编码来抵御通胀,并防止他人对这些代码进行破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比特币的产生原理
根据文中公布的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电子扫描件,仲裁庭认为:“本案中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103010第127条规定,法律对互联网上的数据和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进行交易。”
北京仲裁委公布的与主流不同的判决,再次凸显了比特币涉及的虚拟货币纠纷的争议性。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背景下,如何统一此类案件的司法裁判标准,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合法性争议:全部非法,还是部分合法?同一款,两种解读。半年前的《通知》是明确了所有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还是只将虚拟货币活动作为非法金融予以禁止?
可以说,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如果受中国法律保护,其前提是必须符合《民法典》中对虚拟财产的认定。
可以看到,在上述案件的“认为”部分,北京仲裁委提出:“本案中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虚拟财产。”
那么,虚拟货币真的属于虚拟财产吗?
对于这一认定,第一个争议点是各方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解释空间。
如前所述,《民法典》确实承认了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但没有明确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不明确。
唯一涉及的是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民法典》。其中,在定义比特币的属性时提到:“在性质上,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锦在2020年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号文中指出,虚拟物品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唯一与之法律上近似的概念是《从比特币的法律性质谈比特币纠纷的裁决思路》号(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27条规定的虚拟财产。
另外,上述行政法规只提到了比特币,没有谈到其他虚拟货币属性。
也有律师持否定观点,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监管体制下,虚拟货币无法获得合法地位。
他进一步指出,由于2021年9月央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发布的《民法总则》(以下简称《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第一句明确提到“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此虚拟货币失去了合法性,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但也是基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但该款第二句是北京仲裁委引用的:“涉嫌非法买卖代币、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以中央对手方身份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等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
因此,北京仲裁委认为,《通知》并未禁止一切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的交易活动,而是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作为非法金融活动予以禁止。
刘洋也同意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他说,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只有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才应该受到控制,而不是所有与金钱相关的行为,比如持有虚拟数字货币。持有本身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对于《通知》发布后的部分合法性,刘洋引用了第一条第四款第二句话:“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有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都被认定为无效,就不需要加上‘违背公序良俗’这句话。”刘洋认为,只有在投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才能无效。换句话说,如果投资行为不违反公序良俗,民事行为是有效的,有效的后果是受法律保护。
回到本文开头的判决本身,北京仲裁委的审理也包含了其对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宽容审慎的判决思路。
《通知》颁布前,王锦在前述文章中指出,在民商事审判中,一方面要考虑监督的相关规定,支持监督机构依法有效行使监督职能;但也要严格区分民商事审判和行政监督的不同职能。
“最好从法律角度看待行政监督领域的这种禁止性规定,不要过度干预。”王锦认为,在不明显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不明显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契约自由。
“在大多数商人和律师看来,比特币明显具有财产属性,但监管发声,司法系统必须尊重。”夏海龙对此有明确的看法。在我国目前的监管体制下,虚拟货币无法获得合法地位。
审理尺度不同:对虚拟财产的认定存在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北京、上海等地多家法院认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而更多地方中级法院不认可比特币以外的虚拟货币的属性。一些法院承认比特币是虚拟财产,但称其“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估标准”。
不同当事人对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和国家相关规定的把握,加上审判的价值取向,造成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例如,2021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第10254号]认为,比特币的物理存在形式是数字代码,存在于网络空间,可以用现有的计量标准量化其价值。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比特币可以视为网络虚拟财富。
产的特征,具有物的属性。2021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1民终11624号】认为,BSN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是使用矿机(超级计算器)连接指定矿池根据特定算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后所获得的奖励。从其产生的过程看,挖矿的过程凝结了人类的劳动成果,具有一定价值;由于其特定的程序和算法的限制,也不可能无限生成,具有稀缺性;挖出之后,所有权人可以上特定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兑现,可以进行使用支配。BSN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可以作为普通商品进行交易。
与此同时,更多的地方中级法院则对除比特币以外的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不予认可,部分法院认可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但称其“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故最后的审判结果还是指向“诉请不予支持”“合同无效”“不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受案范围”“风险自担”。
比如,2021年7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4民终2401号】认为,由云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创立的数字代币CC币是未经批准由平台发行,数量由平台自由发放,并不凝结人类抽象劳动,且无法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因此该数字代币不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不具备商品的流通性。
2021年11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01民终11978号】认为,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既非货币,亦不具备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的行为,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故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2021年12月,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03民终9625号】认为,以太坊不由当局发行,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种类物的属性,亦无法用法定货币进行量化。
2022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10民终352号】认为,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产生的风险应当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纠纷案件还面临哪些裁量难题?
娄鹤表示,相关案件面临取证难、司法程序处置难等困境,由于虚拟货币的技术属性,在案件处理中会涉及信息壁垒、域外取证及认定标准不统一等;对虚拟财产进行冻结、委托第三方处理等。
“一方面,我国已经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因而否定了基于虚拟货币主张经济利益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有大量其他国家并未禁止虚拟货币,行为人又的确能够通过虚拟货币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夏海龙指出,在涉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对相关的“盗窃”、诈骗行为定罪、犯罪金额如何认定等问题均存在较大争议,亟待解决。
娄鹤也认为,此类案件在经济损失的认定上有难度。“目前相关认定标准不统一,去中心化特点导致虚拟货币在不同市场的价格差异,价格波动较大。”他说道。
其实,国内在目前审判尺度不一的情况下,对于承认虚拟货币财产价值的纠纷案件,便存在着价值认定的“矛”与“盾”。
判例中的比特币价值:零、市场价,还是共同认可价格?“《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亦认可比特币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虽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财产性价值,如果一概拒绝予以保护,对当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以全国首例涉比特币的仲裁裁决撤销案件【(2018)粤03民特719号】为例。
2017年12月2日,当事人签署的一份协议中规定,高某要分三期将李某委托其进行理财的数字货币资产(20.13个比特币、50个比特币现金、12.66个比特币钻石)全部归还至李某的电子钱包。
结果,该协议签订后,高某未履行合同义务。
李某遂根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要高某归还上述数字货币资产相等价值的美金和利息等诉求。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高某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约定交付双方共同约定并视为有财产意义的比特币等,构成违约,应予赔偿。
在比特币的财产价值上,仲裁庭参考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网站公布的合同约定履行时点有关BTC(比特币)和BCH(比特币现金)收盘价的公开信息,估算应赔偿的财产损失。
高某宇随后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深圳中院撤销上述仲裁裁决,撤裁的主要理由是该仲裁裁决违反我国公共利益。
具体而言,高某主张,根据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自2017年9月4日起,任何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因此,自2017年9月4日起,okcoin.com网站提供数字货币的交易及定价均为非法。仲裁裁决认定高某赔偿李某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实质上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因而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故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2021年11月份,北京仲裁委官网发布的《中国商事仲裁年度观察(2021)》(下称《年度观察》)中,将该案称为全国首例涉比特币的仲裁裁决撤销案件,亦是近年来法院确认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并予以撤销的极少数案件之一。
根据《报核规定》第3条,人民法院认为我国内地仲裁机构作出之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而拟予撤销的案件必须逐级上报最高院批准。
也就是说,该案结论已得到最高院背书,因此结论具有可参照性和可复制性,对未来司法和仲裁实践均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年度观察》认为,《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亦认可比特币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虽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财产性价值,如果一概拒绝予以保护,对当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
而在上海部分法院的判决中,在确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价值时,并未如上述仲裁裁决一样采用第三方平台所公布的比特币市场价格,而是采用当事人共同认可的价格作为标准,以此避开了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的兑付、定价和信息中介的禁止性规定。
“如何在不违反国家货币政策的前提下客观公平地确定虚拟货币的财产价值并对其予以保护,是未来司法实践需要解决的难题。”《年度观察》提到。
娄鹤认为,在民事及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都不可避免涉及虚拟财产都定价问题,通常可以参考标准有:根据用户真实货币的投入计算;根据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网络运营商确定的定价;根据受害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
相关问答:请问中国唯一合法虚拟货币是什么?
我国并没有一种合法虚拟货币的。对于虚拟货币(比如比特币)中国目前没有说不合法,但也没说合法,只是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但是还是有很多中国人交易,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相关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比特币
通过安全的加密技术存储数字货币,只需要有个合约地址就可以转币,这个钱包的作用,可以让你在不用币的时候,将币放在钱包里,比在交易所的安全系数要高些。
钱包其实是作为一个地址协议,因为区块链上所有的交易都是全网记录的,每一枚比特币交易到一个地址都是全网记录不可篡改以此来记录,比特币到你钱包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可以看到记录以此证明。
与大多数传统货币不同,比特币是一种数字货币。因此,这种货币的方法是完全不同的,特别是在获取和存储它时。由于比特币不存在任何物理形状或形式,因此技术上无法存储在任何地方。相反,它是用于访问您的公共比特币地址的私钥,并签署需要安全存储的交易。收件人的公钥和私钥的组合使得比特币交易成为可能
有几种不同形式的比特币钱包,可满足不同的需求,并在安全性,便利性,可访问性等方面有所不同。
纸质钱包
纸质钱包本质上是一个文档,其中包含可用于接收比特币的公共地址和私钥,允许您花费或转移存储在该地址的比特币。这些通常以QR码的形式打印,以便您可以快速扫描它们并将密钥添加到软件钱包中以进行交易。
可以使用BitAddress或Bitcoinpaperwallet等服务生成纸质钱包,允许用户创建完全随机的比特币地址和私钥。然后可以打印生成的文档,其中一些服务提供防篡改设计,甚至可以选择订购全息标签,并且可以使用。
纸币钱包的主要优点是键不会以数字形式存储在任何地方,这使得它完全不受黑客攻击,可以记录用户击键的恶意软件以及基本上任何形式的数字盗窃。但是,仍然需要在创建钱包时采取一些预防措施。
显然,在生成纸质钱包之前,您需要确保没有人在看着您这样做。为了排除任何间谍软件监控活动的风险,建议使用从USB闪存驱动器或DVD运行的干净的操作系统,如Ubuntu。
此外,一旦设置了纸质钱包,网站代码应该能够脱机运行,这允许您在实际生成密钥之前断开与Internet的连接。最后,使用未连接到网络的打印机。
此外,了解您在一张纸上打印有价值的私人信息非常重要。因此,您需要采取某些措施来保护那张纸。例如,建议将其放在密封的塑料袋中,以防止水,潮湿和一般磨损,有些人喜欢将其层压并存放在保险箱,存放箱中或委托律师处理。
物理比特币
物理比特币通常预加载固定数量的BTC,并且意图是只要私钥保持隐藏就不能花费它的值。这通常通过实施防篡改密封来实现。
Bitbill的第一款产品就像一张信用卡,但其后的大多数替代品都被塑造成一枚圆形奖牌。Mike Cadwell是一位绰号为“Casascius”的加密货币爱好者,他在2011年创造了第一款流行的Casascius实体比特币。
私钥被隐藏在可剥离的全息图下,当它被移除时,它留下了防篡改模式。在兑换时,硬币失去了数字价值。从那以后,有几家新的硬币制造商。
物理比特币是一种非常方便的方式,可以更安全地存储您的资金,在离线交易时非常有用。最重要的是,他们最近成为珍贵的收藏品。然而,主要的缺点是严重安全问题。
2013年11月,Mike Cadwell被要求停止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运营,因为他的工作被认为是货币发送者。这项活动的规定难以承受,因此他不得不停止销售包含数字比特币的物品。由于BTC在许多国家仍然是一个合法的灰色地带,这些物品甚至可能被当局视为假币。
移动
对于那些积极利用每天的比特币,在商店支付商品或交易他们面对面面对面,移动钱包BTC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工具。它运行作为智能手机的应用程序,存储你的私钥,并允许您直接从您的手机支付的东西。
此外,一些应用程序使用户能够使用他们的智能手机近场通信功能,这意味着它们可以简单地点击他们的电话反对读者,而不必在所有提供的任何信息。
任何完整的比特币客户端都需要访问整个区块链分类账,该分类账不断增长,需要几千兆字节的存储空间。因此,移动钱包利用简化的支付验证(SPV)技术。它们仅适用于区块链的非常小的子集,依赖于比特币网络中的可信节点,以确保它们具有正确的信息。
尽管比特币存储是一种方便的移动解决方案,但移动钱包很容易受到黑客攻击。此外,如果有人只是访问您的移动设备,您可能会失去对钱包的控制权。在Android上运行的设备有各种各样的比特币钱包应用程序。Apple于2014年2月从AppStore中禁止比特币钱包,但在几个月后撤销了其决定。
Web钱包
Web钱包将您的私钥存储在提供此类服务的公司的服务器上。服务器始终在线并由其他人控制。不同的服务提供不同的功能,其中一些功能连接到移动和桌面钱包,在您拥有的设备上复制您的地址。
与移动钱包非常相似,电子钱包使用户可以通过连接到互联网的任何设备随时随地访问他们的资金。但除非正确实施,否则运营该网站的组织可能会访问您的私钥,从而完全控制您的资金。此外,一些电子钱包在交易所的基础上运营,并且有些交易所关闭和逃离用户的资金。
桌面钱包
桌面钱包已下载并安装在您的计算机上,将您的私钥存储在硬盘上。根据定义,它们比在线和移动钱包更安全,因为它们不依赖第三方获取数据并且更难窃取。它们仍然连接到互联网,这使它们本身就不安全。但是,对于那些从他们的计算机上交易少量比特币的人来说,桌面钱包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桌面钱包有多种不同的选择,可满足不同的需求。一些专注于安全性,一些专注于匿名性等。
硬件
硬件钱包是一种相当独特的比特币钱包,可将用户的私钥存储在安全的硬件设备中。这是存储任何数量的比特币的最安全的方式,没有可验证的钱从硬件钱包中被盗的事件。
与纸钱包不同,纸钱包必须在某些时候导入软件,硬件钱包可以安全和交互使用。此外,它们不受计算机病毒的影响,所存储的资金不能以明文形式传输出设备,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的软件是开源的。
有些硬件钱包甚至还有屏幕,这增加了另一层安全性,因为它们可以用来验证和显示重要的钱包细节。例如,屏幕可用于生成恢复短语并确认您要进行的付款的金额和地址。因此,只要您投资一个由值得信赖且称职的制造商制造的具有良好声誉的真实设备,您的资金将是安全可靠的。
比特币钱包和安全
可能的问题:
捕获恶意软件。恶意软件可以扫描您的磁盘并找到您的私钥。几秒钟之后,你所有的比特币都可以消失。特洛伊木马可以加密硬盘上的所有文件。之后,它可能会找到你钱包的所有链接,意识到你拥有多少钱并要求确切数量的比特币来解密你的硬盘。
虚拟交换可以用你的钱逃跑。您可以丢失安装在其上的钱包的笔记本电脑或手机。
建议:
避免使用任何需要互联网连接的钱包;请改用冷藏选项。
要小心谨慎,仔细检查一切。例如,您可以收到一封来自BlockWallet的电子邮件,但它实际上来自BlokcWallet,如果您授权,您的比特币将立即消失。